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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搬进凶宅。 那一年我刚从警校毕业,分配到一座边远城市的公安局实习。单位没有房子住,磨破鞋子,终于花了很少的一笔钱租到了一间大房子。出乎我的意料,房子是一幢花园式的别墅,居然富丽堂皇--墙壁是抛光的大理石,地板上铺着毛毯,大厅中央的大吊灯气派非凡。还有一座花园,里边有一处装饰着假山和喷泉的大水池。虽说只租给我一间房子,但由于只有我一个人住,让我感觉自已俨然成了这座别墅的主人。 搬入时,四周的邻人都用吃惊的眼光打量我,让我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。偌大的房子,在我搬来之前,空旷旷的很长时间无人居住,花园里到处蛛丝结网,杂草丛生,这情景让人颇觉蹊跷。不久,一个事实被证明了:这房子是座凶宅,二年前,....省略内容更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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