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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那个男人离他要去的只有几英里了。而且当他到达时,天应该亮了。他步履蹒跚地走在晨霜满布的小径上,几乎察觉不到双脚的肿痛或者是偶尔袭过大脑的疼痛和眩晕。即便他察觉到了,他倒还颇喜欢脑子有些眩晕和麻木呢。这种状态有助于他产生幻觉,觉得自己是在空中行走,好像悬浮在霜冻的路和灰白的天空之间。大约在一个小时前就落下去了。他只能勉强辨认出头顶上大块的云彩,正在乱糟糟地、令人头晕作呕地翻卷着。肯定有风才会使得它们这样涌动。它们的边缘开始透出一丝肮脏的微红色,铁锈的颜色。那个男人被叫做约翰·霍桑。但现在,当他接近村庄和村外的那所房子时,他记起来他曾有过另一个名字。他曾出生在那个村庄,在那儿上学....省略内容更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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