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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嘉靖年间,在江南的一个名叫清河县的县城里发生了一件命案。 这一天,清河县县令吴海义正在自家的院中睡午觉,突然听到有人击鼓鸣冤,吴海义只好换上官服来到县衙之中。但见堂下跪着一位三十左右的男子,绫罗绸缎,一看便知是个商贾之人。 “堂下何人?为何鸣冤?”吴海义把惊堂木一拍问道。 “启禀大人,小人名叫陈栋,家住城西,因为常年在外做买卖,在家的时间很少。可我今天回到家中,便听说我那小妾自尽在家中,那小妾的腹中已有我的骨肉,那小妾一向与我的感情很好,绝不会无缘无故的上吊自杀的!望大人为小民做主啊!”说完眼睛流出了眼泪。 吴海义一听出了人命,而且是一尸两命。不敢怠慢,马上带上捕快和仵作前往陈栋家。....省略内容更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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