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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星号事件:16年前的公海悲歌】2009年1月,一艘名为“新星号”的中资货轮自泰国曼谷启航,满载4990吨大米驶向俄罗斯远东港口纳霍德卡。这艘船上共有16名船员,其中包括10名中国籍船员和6名印尼籍船员。历经26天的航行,货船顺利抵达目的港并开始卸货。然而当货物仅剩150吨时,俄方收货人“新西伯利亚公司”突然以大米受潮为由停止卸货,并提出每吨980美元的高额索赔。船方拒绝了这一要求,不仅因为索赔金额不合理,更因此次航程的运费收入本就难以覆盖成本,若接受索赔将面临更大亏损。经过十余天的艰难交涉,收货人最终同意继续卸货,但其指定的代理公司却拒绝为新星号办理离港手续。更令人不安的是,收货人同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扣留船舶。船方逐渐意识到,这很可能是一场官商勾结的勒索陷阱。为按时赶赴下一航次在中国天津港的运输任务,新星号在未获正式离港许可的情况下毅然驶离港口。这一决定,却意外引爆了一场震惊中外的海上悲剧。离港四小时后,俄罗斯港务部门通过无线电要求货船立即返航。在未得到回应后,俄方海岸警卫队迅速派出两艘装备舰炮的巡逻艇展开追击。据事后生还船员回忆,尽管俄军警先后使用无线电警告、闪光弹示警乃至鸣枪威慑等多种方式拦截,船长始终认为在公海领域对方不敢对民用商船动武。然而2月13日上午十时,俄巡逻艇突然使用重机枪和舰炮对货船进行实弹射击。密集的火力持续倾泻在船首、船尾及动力装置区域,共计发射超过500发弹药。在驾驶台被击毁、船体严重受损的情况下,新星号被迫于傍晚六时许跟随俄方返回。但由于船体多处中弹进水,货船开始逐渐倾斜。至15日凌晨,船员发现船舶已面临沉没危险,急忙向俄军求救却遭拒....全文更精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