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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近代鲜为人知的四个中日条约:每一个都丧权辱国】各位观众朋友们,今天咱们要聊一段常被忽略的历史——近代中国与日本签订的四个不知名条约。提起中日不平等条约,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《马关条约》《辛丑条约》,但其实在近代史上,还有四个鲜为人知的条约,同样让中国丧失了大量主权。这些条约究竟是什么?又带来了哪些危害呢?咱们慢慢说。
第一个条约,是1874年签订的《北京专条》。这事儿得从1871年说起,当时有艘琉球渔船在台湾附近遇险,渔民上岸后和当地高山族发生冲突,54人被杀。琉球当时是中国的藩属国,可日本却借口保护侨民,1874年派军队进攻台湾。清政府得知后,派沈葆桢去台湾办理防务。日本一看硬攻不行,就转向谈判。最终在1874年10月,中日签订《北京专条》,清政府竟承认日本进攻台湾是"保民义举",还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。这一条约不仅让日本尝到了甜头,还为后来吞并琉球埋下了伏笔,1879年,日本正式吞并琉球,改为冲绳县。
第二个条约,是1895年的《辽南条约》。大家都知道《马关条约》里,中国把辽东半岛割给了日本,但这引起了俄国、德国、法国的不满,三国联合迫使日本归还辽东。日本没办法,就跟清政府签订了《辽南条约》,虽然把辽东还了回来,但要求清政府支付3000万两白银作为"赎辽费"。这相当于清政府又多掏了一笔巨款,加重了财政负担,而日本用这笔钱进一步扩充军备,为以后的侵略打下了基础。
第三个条约,是1905年的《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》。日俄战争后,日本打败俄国,获得了俄国在东北的部分权益。1905年12月,中日签订该条约,清政府承认日本在东北的特权,包括辽东半岛的租借权、南满铁路的经营权等。日本还得到了在东北开矿、设厂的权利,这让日本在东北的势力大大增强,为后来九一八事变埋下了隐患。
第四个条约,是1915年的"二十一条"。这是袁世凯为了称帝,与日本签订的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