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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潮汕奇谭:火炭索命之谜】老一辈人常念叨的禁忌中,有一条格外令人脊背发凉:但凡有人上吊自尽的地方,切莫轻易靠近。据说这样的土地之下,往往埋藏着某种难以言说的诡谲之物。
恰如《本草纲目》中李时珍所录的一段玄奇记载:“此事一死人,膝下有物,如复炭。即时掘取,便得;稍迟则深入矣。不觉则必有灾异之祸。”这段话的大意是说,若有人自缢而亡,其脚下的土壤中便会生出一块状似黑炭的异物,须得立即掘出,否则这东西便会钻入地底深处,而若置之不理,此地必将再生祸端,诱使后来者重蹈覆辙。
当然,这类记载毕竟出自前科学时代的民俗认知,今人也不必尽信,只当作奇闻异事听听便好。
下文要讲述的这段真实经历,由一位广东潮汕的朋友小王亲述。
小王自幼在潮汕乡间随爷爷奶奶长大,父母常年在外务工。大约在2008年,那时他还在读小学,他们村东头住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单身汉子。这人性格老实,平日靠打零工过活,不料却遭遇村里拆迁改造的厄运。
当时负责拆迁的干部作风蛮横,不但私吞了本应属于他的补偿款,还日日威逼,强行要他搬出那座仅能遮风避雨的老屋。这汉子求助无门,走投无路,最终在一个深夜,于屋梁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而他死后不出数日,房子就被推平,那片地也就此荒废下来。
小王的村庄历来重视传统习俗。尤其是对待“非正常死亡”者,村民往往格外谨慎。按照当地风俗,凡有上吊身亡者,其家属必须请专人掘地三尺,寻找所谓“火炭”之物——据说这是一种形如焦炭、质地古怪的东西,必须及时取出并做法事安抚,否则阴魂不散,灾祸续发。
这一习俗并非无据可查。早在明代,大法医宋慈就在《洗冤录》中明确提到....全文更精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