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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岭南虎患:明清广东的生存之战】明清时期的岭南地区,尤其是广东一带,曾经历过一场持续百年的猛虎之患。据清代《广东府志》记载,当时山林深处猛虎成群,常常窜入人居区域伤人害命,尤其梅关古道一带因老虎频繁出没,被称为“食人走廊”。当地百姓日夜惶惶,入夜后无人敢点灯出行,生怕引来猛兽袭击。
南雄地区的县志详细描述了一种被称为“金精王”的巨型老虎。这种虎毛色如金,双目炯炯有神,体长可达三米,重逾五百斤。它掌力惊人,一击便能将人的颅骨拍得粉碎。在金精王经常出没的地区,道路两旁常可见到被啃食殆尽的人类残肢,惨不忍睹。
顺治年间,文人屈大均自外地返乡,途经番禺时目睹了骇人一幕:九名学童在放学途中遭遇猛虎袭击,顷刻间被撕成碎片。他在《广东新语》中记录了这一惨剧,称“虎爪如利刃,虎齿如钢锯,孩童啼哭之声未绝,已命丧虎口”。同样的悲剧在高州府也有发生:当地居民经常看到一大两小三只老虎协同猎食,母虎负责扑倒目标,两只幼虎则进行分尸。它们特别偏好袭击耕牛和垦荒的农民,导致大量农田荒废。
康熙初年,西宁县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老虎入城事件。一只猛虎趁夜色跃过城墙,在街巷中叼着一个提灯笼的孩童肆意奔跑。县令碧城亲自带队搜捕三天三夜,最终才将猛虎击毙。此事促使当地官府开始组建专业的打虎队伍。
韶州地区成为虎患重灾区,最高纪录一年内有近千人命丧虎口。为应对危机,当地官员不得不开征“打虎捐”,用这些资金组建打虎队,购置武器装备,奖励猎户捕虎。根据记载,打虎队通常由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带领,配备强弓劲弩和特制虎叉,有时还会使用带毒的饵料。
这场人虎之争的背后,隐藏着深刻的社会与生态原因。明清易代之际,广东地区....全文更精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