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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二年,杭州城外的菜市口,刽子手的刀从清晨一直挥到黄昏。血水顺着青石板缝隙流成了河,围观的人群从最初的叫好,渐渐变成了沉默,最后有人扶着墙根呕吐,有人双腿发软,瘫坐在地。你想象一下,一个人写书,书里不过是记录了一些前朝往事,最后的结果,竟然是七十一口人同时被押赴刑场。这当中,有白发苍苍的老者,有刚刚成年的少年,甚至还有襁褓中的婴儿。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,那就是庄廷鑨明史案中的受牵连者。而这场惨案,拉开了清朝文字狱最黑暗、最血腥的大幕。
今天,咱们就从头说起,聊聊这场埋葬了无数士人灵魂的思想风暴。
庄廷鑨,这个名字在明史案发生之前,几乎没人知道。他本是浙江乌程的一个富户,家里有钱,但偏偏有一样东西是他这辈子最想得到却怎么也得不到的,那就是功名。庄廷鑨自幼读书,也参加过科举,可运气差了点,眼睛坏了,成了盲人。在古代,读书人失明,那就等于断了仕途的路。但庄廷鑨不甘心,他不甘心这辈子就这么算了。他琢磨着,既然不能通过科举名垂千古,那我能不能通过写书留名后世?于是他花重金买来了明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,又请来了一帮江浙名士,对这部书加以增补润色,最后定名《明史辑略》。为了这部书,庄廷鑨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