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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起夜市,总觉得是现代城市的标签,可古代繁华都城早有“昼市散后夜市开”的景象——从小吃摊贩到杂耍表演,夜晚的市井比白天更热闹,藏在灯火里的夜市文化,藏着古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巧思!
一、唐朝:“宵禁下的微光”,初现夜市雏形
唐朝虽有“宵禁”制度(夜间禁止随意出行),但繁华城市已出现“有限制的夜市”,多集中在官府允许的特定区域:
-**“鬼市”:黎明前的临时集市**
长安、洛阳等大城市,会在凌晨3-5点(宵禁即将解除时)开放“鬼市”,摊贩多售卖旧货、小吃,如胡饼、热汤面,顾客多是赶早的商人、差役;交易时间短(仅1-2小时),且需在宵禁解除前散去,虽规模小,却是夜市的早期形态。
-**“坊市边缘”的夜间服务**
部分坊市(唐朝城市的居住与商业区域)边缘,会有商铺延长营业时间,为夜间值守的士兵、晚归的官员提供饮食,如卖热茶、熟肉,虽不算真正的“夜市”,却已打破“昼市夜闭”的传统,为后世夜市铺路。
二、宋朝:“宵禁废除”,夜市进入鼎盛
宋朝取消宵禁制度后,夜市迎来“黄金时代”,汴京(今开封)、临安(今杭州)的夜市堪称“不夜城”,热闹程度远超前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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