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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南宋初年的抗金战场上,有一位将领率领“岳家军”屡破金军,留下“撼山易,撼岳家军难”的威名;他以“精忠报国”为毕生信念,立志“还我河山”,却最终被奸臣陷害,含冤而死。他就是岳飞,一位用生命诠释忠诚与气节的抗金英雄,其“精忠报国”的精神,跨越千年仍激励着无数中国人,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。
一、少年立志:“精忠报国”的初心萌芽
岳飞生于北宋崇宁二年(1103年),相州汤阴(今河南汤阴)人,出身农家,自幼习武,擅长骑射与枪法;同时喜爱读书,尤其推崇《孙子兵法》,年少时便立下“抗击外敌、保家卫国”的志向。
宣和四年(1122年),19岁的岳飞首次从军,参与镇压辽朝残余势力,因作战勇猛,被提拔为小校。然而,不久后父亲去世,他被迫回乡守孝。靖康元年(1126年),金军大举南侵,攻破北宋都城开封,次年俘获宋徽宗、宋钦宗二帝,史称“靖康之耻”,北宋灭亡。
国破家亡的耻辱,让岳飞悲愤交加,他告别母亲,再次从军,投身抗金事业。据民间传说,岳飞从军前,母亲姚氏在他背上刺下“精忠报国”四字(一说“尽忠报国”),以此勉励他忠诚于国家、奋勇抗金。这四个字,从此成为岳飞一生的精神信条,也成为他留给后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