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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作为律师,本身并不关心受害者,所谓的坚持程序正义,也无非是在挑法律的刺。有一段说你的委托人真的有罪怎么办,女主说这超出了律师的范围,律师不需要知道真相,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,律师就是辩护,控方就是控诉,各自说出自己代表的故事,看陪审团相信谁,好的律师就是要讲述委托人故事中最好的版本。如果有漏网之鱼,那也是控方和警察没有做好他们的工作。光从这一点就非常厌恶女主了。女主最后败诉,也是她自己作为控方和警察工作没做好咯,怨不得别人。最近看了很多中山七里的警察小说,该作者的风格就是讨论社会问题以及结尾大反转。有一本探讨司法正义和个人正义的。其中一个情节,为了报复社会进行无差别杀人,在地铁站杀了一个女大学生和一个12岁的女童,最后法官判的是无期徒刑。受害者家属声泪俱下控诉法官,难道法官的家人被杀害了也不希望凶手被判死刑吗?这就是个人感情代人,的确律师包括法律工作者应该要客观冷静,但完全无视个人感情,替真正的罪犯逃脱制裁,也能毫无愧疚的认为是警察和控方的问题,那最后女主控诉强奸败诉也完全是活该。当女主沦为受害人时,她自己站在这个角度去看待警察、律师、陪审员、法官的时候,她才知道这个制度不合理,她..全文更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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