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衣卫滥用职权,为什么还会被恢复?

锦衣卫滥用职权,为什么还会被恢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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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棣明明知道锦衣卫权力凌驾于国家司法之上,为什么还要执意恢复锦衣卫? 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,接着往下看吧~  洪武十五年(1382年),明太祖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,改置锦衣卫。据纪录,锦衣卫主管“巡察、捉拿、理诏狱”,“巡察”就是守卫值宿;“捉拿”就是侦察与逮捕;“理诏狱”就是专典诏狱。  厥后,随着《大明律》、《大诰三编》的颁布,明朝的法制已经健全了,天子的权威也树立了,明太祖不再需要锦衣卫的辅助。于是在洪武二十年(1387年),为了防止锦衣卫对司法的破坏,明太祖“乃焚刑具,出系囚,送刑部审录,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,罢锦衣狱”,不再让锦衣卫涉及诏狱。  明成祖知道锦衣卫的权....省略内容更精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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