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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青苗法,亦称“常平新法”,历史上苏辙为什么反对青苗法?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,接着往下看吧~ 这是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,熙宁二年(1069年)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。 当时,王安石为相,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,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。吕惠卿依附王安石,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。 王安石拿《青苗书》让苏辙仔细议论,说:“有不便之处,就告诉我不必疑虑。” 苏辙看完了之后说:“把钱借给百姓,使出利息二分,本意是在救济百姓,不是求利。但出入之间,吏员趁机营私作奸,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,钱到百姓手里,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;到交还时,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。这样,就怕一定....省略内容更精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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