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预览
在古代中国的刑罚体系中,有这样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极刑——凌迟。它以“千刀万剐”的方式剥夺罪犯生命,行刑过程漫长而残酷,每一刀都带着撕裂皮肉的剧痛,既是对罪犯身体的极致摧残,也是对其精神的彻底摧毁。这种刑罚曾被用于惩治“十恶不赦”之罪,在数百年的历史中,留下了无数血腥的印记,也成为古代司法制度中最黑暗、最残酷的一页。
凌迟的起源,最早可追溯到五代时期。最初,它只是一种对重刑犯的“附加刑”,在斩首后对尸体进行切割,以示惩戒。到了北宋时期,凌迟正式被纳入国家法典,成为与斩首、绞刑并列的死刑方式,主要用于惩治谋反、谋大逆、弑君、弑父等重罪。南宋名将岳飞的部将杨再兴,在抗金战争中被俘后,就曾被金军处以凌迟之刑;而到了明清时期,凌迟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,除了政治性重罪,杀害至亲、采生折割、强盗杀人等罪行,也可能被判处凌迟,行刑的残酷程度也达到顶峰。
凌迟的行刑过程有着严格的“规范”,民间俗称“千刀万剐”,并非夸张之词。根据史料记载,明清时期的凌迟,通常要求刽子手在罪犯身上割下特定数量的刀数,从几十刀到三千多刀不等,刀数越多,意味着刑罚越重。行刑前,罪犯会被绑在特制的木架上,褪去衣物,暴露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