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预览
全文总字数:4649 字
他智商只有75,被人骂“智障”,却在军营里被教官夸“天才”;他不懂人情世故,人生却像开了挂——小时候教邻居跳段舞,邻居竟靠这舞成了红遍全国的猫王;上学时被混混追着跑,误闯橄榄球场,因跑得太快被教练看中,直接保送大学还进了全明星队,受总统亲自接待;越南战场上救了整个连队,成了国家英雄;随便打打乒乓球,就代表美国参与“乒乓外交”;跑步时吐槽路面有“屎”,意外催生车贴艺术;用剪破的T恤擦脸,竟擦出了T恤文化;随手投资一家“水果店”,后来才知道是苹果公司,从此钱多得花不完。他叫阿甘,一个用“不聪明”活成美国骄傲的男人。
阿甘的人生开局,满是不幸。天生脊柱畸形,必须戴着一副沉重的金属脚撑才能走路,每走一步,金属与地面摩擦就会发出“咔嗒咔嗒”的声响,像一道甩不掉的“耻辱标记”。加上从小没了父亲,跟着母亲靠出租家里的老房子过活,单亲家庭的困境、身体的残疾,让他成了周围人异样眼光的焦点。
但母亲从不让他觉得自己“特殊”。每当阿甘因别人的嘲笑低头时,母亲总会蹲下来,温柔地抚摸他的头:“阿甘,别听他们的,你和其他人一样好。做傻事的人才叫傻瓜,你从来没做过傻事。”母亲的话,像一束光,照亮了阿甘灰暗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