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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南宋风雨飘摇的岁月里,有一位将领率领“岳家军”横扫金军,喊出“还我河山”的壮志豪言;他一生致力于抗金复国,却因朝廷的妥协与奸佞的陷害,最终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含冤而死。他就是岳飞,一位用热血诠释“精忠报国”,用生命书写英雄悲歌的南宋名将,其事迹穿越千年,仍让后人热泪盈眶。
一、少年立志:从寒门子弟到抗金勇士
岳飞生于北宋崇宁二年(1103年),河南汤阴人,出身贫寒,自幼习武,擅长骑射与枪法,且通读《孙子兵法》,少年时便立下“杀贼报国”的志向。宣和四年(1122年),19岁的岳飞首次从军,因作战勇猛,很快被提拔为小校。
靖康元年(1126年),金军大举南侵,攻破北宋都城汴京,俘获宋徽宗、宋钦宗,史称“靖康之耻”。此时的岳飞正在家中为父守孝,听闻国破家亡的消息,他悲愤交加,毅然告别母亲,再次从军。临行前,母亲姚氏在他背上刺下“尽忠报国”四字(后传为“精忠报国”),以此勉励他忠诚报国,永不背叛。
这四个字,成为岳飞一生的信念与准则,也成为他日后率领岳家军抗金的精神旗帜。
二、岳家军崛起:横扫金军的“铁军”传奇
南宋建立后,岳飞先后追随宗泽、杜充等将领抗金,却因南宋朝廷“偏安江